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金驹煤电化2026年制冷机组维保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334-CG-251234042、SXMTZB2502F-1593(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制冷机组维保(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51234042、SXMTZB2502F-1593(F)),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全面预算,采购人为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厂站寺河瓦斯电站、胡底瓦斯电站、芦家峪瓦斯电站、段河瓦斯电站、二号井瓦斯电站的瓦斯输送系统中的制冷机组,因其运行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需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确定施工单位及费用。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制冷机组维保;
标段(包)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序号 |
厂站 |
数量 |
| 1 |
寺河瓦斯电站 |
12台 |
| 2 |
胡底瓦斯电站 |
28台 |
| 3 |
高平芦家峪瓦斯电站 |
14台 |
| 4 |
段河瓦斯电站 |
26台 |
| 5 |
寺河二号井瓦斯电站 |
8台 |
2.3 服务周期:每2个月维保一次,夏季(5月-10月)每1个月维保一次,维保完毕双方在维保单上签字并盖章。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2.6 质保期:从使用正常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内施工质量所造成的问题,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造成损失由供应商赔偿,质保期自重新维修完毕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制冷机组维保,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2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制冷机组维保或者维修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有效的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6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30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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