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2025-ZC-008
项目名称: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39,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45天之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税款所属期限为准)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财会[2023]15号文《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主动向被审计单位提供附验证码的审计报告。即 2023 年及以后的审计报告需附验证码。
(5)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