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同方科技广场C座楼顶LOGO标识制作安装项目-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清华同方科技广场C座楼顶LOGO标识制作安装项目
- 项目编号:TFGY-XJD-25-05033
- 交货/服务时间:项目需在2026年4月底前完成,工期25个日历日
- 交货/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
- 供货范围:本项目为清华同方科技广场C座楼顶LOGO标识制作及安装项目,采购范围涉及LOGO标识的具体方案深化提交、负责城管等相关部门方案报批、清华同方科技广场C座楼顶LOGO标识制作及安装。
-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满足需求单位技术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答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同时具有广告设计制作安装服务企业一级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需共同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资质等级按成员中最低等级认定。联合体须提交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单位及成员分工,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联合体中标后,由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签订合同,各方对合同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答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应答人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年份起的财务报表;当年成立的,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联合体应答的,以牵头方供应商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3)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广告标识LOGO制作安装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答人提交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订单的复印件,含业绩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和合同签字盖章页。(联合体应答的,以牵头方供应商提供的业绩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答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答人提供三个月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名单截图。(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组成成员均需提供)。
(5)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实施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现场需配备有效的现场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并且现场施工人员至少两位具有(应急管理颁发)高处作业证。(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组成成员提供的人员资质均可)。
-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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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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