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内蒙古呼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铁路燃煤货车运行故障动态智能监测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5-863 )
一.招标条件
受 内蒙古呼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铁路燃煤货车运行故障动态智能监测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单位的智能识别系统、自动识别模块应通过铁路局技术评审。投标产品的货车故障轨边图像检测系统设备产品(TFDS-3型)需通过铁路局技术审查,评审文件需体现故障无漏报(原件备查)。
4、投标单位的TFDS货车故障图像智能识别系统各项指标均须满足《TFDS图像智能识别暂行技术条件》(铁货车〔2023〕170号),须提供本企业自2025年在国铁集团机辆部铁路机辆信息管理平台公示的全部赛马工作月度通报,证明系统关键指标全部符合铁货车〔2023〕170号要求,常态化验证数据A类故障识别率>99.99%、B类故障识别率>95%、C类故障识别率>90%、辆均误报警数<4件,并提供证明文件。
5、投标单位设备制造商应通过CMMI5级评估。
6、投标单位应具有相机盒表面取景玻璃自擦拭清洁功能,雨刷清洁效果良好,可远程一键操控(供应商需提供设备厂家TFDS探测站设备自擦拭清洁功能的运用报告)。
7、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激光雷达的产品彩页及加盖原厂公章的原厂授权函,以证明其产品参数性能指标满足本技术规格书要求。
8、投标单位所投TFDS探测设备采用的红外线性激光光源必须提供国家或省部级产品检验部门检验并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发光波段”、“防点燃试验”、“防灼伤试验”、“眼部防护试验”。
9、投标单位需提供设备厂家承诺函,具备24小时远程售后服务和迭代升级能力,设备厂家能够通过铁路专用网络远程方式,经段方授权后24小时对设备进行维护、软件升级的技术服务能力,提供开通铁路办公网使用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10、供应商需提供设备厂家提供近3年在国内铁路系统3个铁路局及以上的供货业绩证明(附合同、用户运行良好运用报告、轨边设备照片、采集图像数据)
11、履约信用证明: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在国家铁路集团(含原铁路总公司和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12、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应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