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321-00219
项目名称:朝阳县热力设施改造一期工程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64800
最高限价(元):364800
一、项目信息
1、项目概况:为提高居民供热质量,改善民生,保障居住环境,朝阳县住建局包装实施了《朝阳县热力设施改造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10509.12万元。
2、采购内容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配合初步设计报审等全部工作。
★3、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提交成果文件(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4、履约地点: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07号
★5、付款方式及条件:提交成果文件,审核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6、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二、设计阶段要求
1、方案设计阶段:
(1)与采购人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协助采购人提出本项目的实施计划;
(2)完成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成果;
(3)根据政府部门的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
2、初步设计:
(1)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2)协助采购人完成报批工作;
三、 服务质量标准
1、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2、按期提交设计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
3、通过采购人及相关监管部门组织的成果验收。
四、成果资料
设计文件纸质版 6 套,电子版图纸1 套。
能体现设计意图的其他图纸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提交成果文件(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1日16时00分至2026年01月09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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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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