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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602G25123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西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密山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鸡农局函〔2025〕72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招标人为鸡西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共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中共鸡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密山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服务。
2.2建设地点:密山市。
2.3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规模为50万亩(均是新建工程),包括:旱田27.62万亩,水田22.38万亩。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试行)(农建发【2025】6号)》及《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等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如有新规按新规执行。
2.6招标范围:
2.6.1竣工验收服务
2.6.1.1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或项目调整变更批复内容、项目建设合同或补充合同约定的完成情况;
2.6.1.2各级财政资金、国债和自筹资金落实到位情况;
2.6.1.3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主要包括项目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入账手续和支出凭证完整性、财政投资评审、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工程结算、决算编制及审计、结余资金利用等情况;
2.6.1.4项目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法人责任履行、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工程监理、四方验收、设施设备试用、初步验收、档案管理等;
2.6.1.5项目建设情况,主要包括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田块整治、农田输配电等工程设施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农机作业通行条件等;
2.6.1.6工程设施设备试用情况;
2.6.1.7项目区群众满意度,调查范围应覆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群众等管护主体;
2.6.1.8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中项目信息备案、地块空间坐标上图入库等情况;
2.6.1.9落实工程设施设备运营管护情况;
2.6.1.10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2.6.2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前的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和中期检查)。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00.00万元。
2.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要求包含农业或水利水电专业);
3.2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备要求为:一级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含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近3个月(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2.2造价负责人:1人,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近3个月(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2.3专业验收成员:最低配备5人(不包含项目总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
注:本次招标不对其他人员做严格规定(上述班子除外),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实际需要和招标单位对本项目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人员增加但酬金不予追加。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近3年(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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