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墨砚片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蓬溪县墨砚片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蓬发改审【2023】170号、蓬发改审【2025】5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蓬溪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专项债资金及其他资金等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蓬溪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蓬发改审【2023】170号、蓬发改审【2025】51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蓬溪县鸣凤镇、赤城镇等乡镇。
2.2 规模:建设粮食产业示范区11350亩、藕香种植园360亩、粮食初加工农业设施厂房6000平方米、有机食品农业设施厂房8200平方米。建设灌溉渠 3.981千米、停车场8800平方米、停车位350个、充电桩70个、道路8公里、管网 8 公里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2.3 投资额: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
2.4 设计服务期限:2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与设计工作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全过程设计以及后续相关服务等工作。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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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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