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区未来医学城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园区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朝阳路)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东部新区未来医学城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园区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朝阳路)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东部新区经济发展局(即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以川投资备【2201-510186-04-01-439087】第FGQB-00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未来医学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东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都未来医学城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东部新区经济发展局(即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1-510186-04-01-439087】第FGQB-001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东部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东部新区未来医学城。
2.2建设规模:东部新区未来医学城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园区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朝阳路)位于成都东部新区未来医学城,四川大学华西东部医院西侧,道路呈近南北走向,起点接已建环湖路,终点接在建林栖大道,本项目为新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约572.292m,实施长度为528.997m,红线宽度16m,设计速度30km/h。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交安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景观工程、预留地下通道结构工程等。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及相关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及整体移交、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由项目业主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施工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项目业主要求,各标准或要求不一致的,以最高者为准,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6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无(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或联合体牵头人任一单位提供均可)。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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