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利津县部分二级医院设备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522000202502000146 项目名称:东营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利津县部分二级医院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本项目共4个分包,总预算金额为757万元。 01包预算金额为67万元,其中:血液透析滤过设备2套,预算金额为32万元;耳鼻喉科综合诊疗台1套,预算金额为15万元;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1套,预算金额为20万元。 02包预算金额为340万元,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全身)2套。 03包预算金额为170万元,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妇产)1套。 04包预算金额为180万元,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心血管)1套。 最高限价:本项目共4个分包,最高限价为757万元。 01包最高限价为67万元,其中:血液透析滤过设备2套,单价最高限价为16万元;耳鼻喉科综合诊疗台1套,最高限价为15万元;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1套,最高限价为20万元。 02包最高限价为340万元,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全身)2套,单价最高限价为170万元。 03包最高限价为170万元。 04包最高限价为18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血液透析滤过设备、耳鼻喉科综合诊疗台、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等医疗设备,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内容,采购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2.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必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资质(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或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无须提供)。 4.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并留存证据,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以此网站查询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可以参加多个分包,可以中标多个分包。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