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齐翔腾达甲乙酮产业链优化提升项目40万吨/年醋酸仲丁酯单元工艺包招标项目
2.2项目编号: SNZB-XCLGS-D0100002110
2.4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项目为醋酸仲丁酯装置工艺包技术许可服务公开招标,采用醚后碳四与醋酸反应合成醋酸仲丁酯工艺路线,设计规模为年产40万吨醋酸仲丁酯,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装置操作弹性60%-110%,工艺包需按照服务要求中醚后碳四及公用工程指标进行设计,禁止与工艺包绑定催化剂及专有设备。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艺包的完整设计文件(交付成果深度需满足SPMP-STD-EM2001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要求);工艺操作手册;分析手册;工艺安全分析(HAZOP建议、SIL定级建议);工艺性能保证(产能、转化率、选择性、原料单耗、能耗、产品品质等);对设计院及后续工程建设单位的技术支持服务;工艺培训及试运行阶段的技术指导;其他需工艺包提供的必需文件及服务。
详细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装置建成达产后连续稳定运行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化工工艺技术开发、转让或工艺包服务相关资质或能力,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醋酸仲丁酯专利技术或获得专利许可授权;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化工工艺设计或技术开发相关经验,并主持过类似项目,需要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近三年不得有骗取中标和重大质量事故等不良事件记录;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件必须为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招标人保留签订合同时查验原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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