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成都市郫都区梓潼综合开发项目
X50-1及X51-1地块
施工
X51-1地块批量精装修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成都市郫都区梓潼综合开发项目X50-1及
X51-1地块
施工 X51-1地块批量精装修 标段已由郫都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
2020-510124-70-03-501153】FGQB-045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郫都区梓橦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
-非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郫都区梓橦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郫都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
2020-510124-70-03-501153】FGQB-045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
成都市郫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成都市郫都区梓潼综合开发项目
X50-1及X51-1地块施工X51-1地块批量精装修标段。
2.2
招标主体:成都郫都区梓橦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3
建设地点:犀浦街道梓潼社区集体,梓潼村1、
2社。
2.4
项目概况:梓潼综合开发项目X51-1地块室内精装修、公共区域(含地下室)精装修、架空层精装修。其中
B`户型13套,B户型
122套,A1`户型1套,
A1户型50套,A2`户型
7套,A2户型50套
,合计249套,总建筑面积约52065.53㎡。
2.5
招标范围:
2.5.1
室内精装修:
(1)地面工程:地面地砖铺贴、石材采购及铺贴、木地板安装等施工图纸所示的地面工程。
(2)墙面工程:墙砖粘贴、墙纸粘贴、涂料工程、不锈钢线条采购及安装、踢脚线安装、皮革硬包安装等施工图纸所示的墙面工程。
(3)顶棚工程:所有吊顶及饰面工程、涂料工程、石膏线采购与安装、窗帘盒制安、不锈钢采购及安装、根据相关设备尺寸开孔(含铝扣板开孔)并加固等施工图纸所示的顶棚工程。
(4)门窗工程:窗台石(含飘窗)采购与安装、指纹锁采购及安装、门窗收边收口(含入户门、户内门及外窗室内部位打胶收口)。
(5)防水工程:卫生间防水及保护层施工。
(6)水电安装工程:淋浴隔断安装、卫浴洁具安装、水龙头安装、花洒安装、灯具安装、节能灯采购与安装(含底座)、开关插座面板采购及安装
, 完成满足精装修设计及房屋使用功能的所有穿线工作(弱电除外),负责卫生间等电位端头与各金属点的连接(如需)。
(7)地暖工程:锅炉安装(含相关配件如角阀、不锈钢波纹管、燃气管等)、地暖管线采购与安装、保温材料采购与安装、开关采购与安装、分集水器采购与安装(分集水箱体采购及开槽、安装、恢复)、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8)空调通风工程:空调安装(含相应配件)、新风设备采购及安装(含相应配件),连接外机处的电源线及铜管需做线盒装饰、风口采购及安装。
(9)成品保护工程:所有已完工程移交前的成品保护。
(10)建渣外运、日常保洁及完工交付精保洁。
2.5.2
公共区域(含地下室)精装修
(1)地面地砖铺贴、石材采购及铺贴
(2)墙面墙砖铺贴,不锈钢采购及安装、其它饰面工程
(3)吊顶及饰面工程
(4)公区灯具安装、照明线路穿线(不含应急照明)。
(5)精装修施工过程中,所有电梯门套、墙砖等标高
1.8m 以下的阳角部分须采取阳角保护措施(保护材料由精装单位自行考虑);所有地砖在每一层施工完成后须及时用地胶满铺进行保护。
(6)建渣外运及完工精保洁。
(7)移交物业前需对电梯轿厢(天、地、墙)进行二次保护(非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
2.5.3
其他内容
(1)进场后需会同监理及总包按相关规范要求对总包提供的工作面进行全面查验,并形成分户查验报告,查验合格的办理书面移交手续,不合格的整改合格后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2)本项目施工电梯已拆除,中标单位如需使用室内电梯用于垂直运输需自行接收管理并承担相应临时用梯使用费
(包括电梯司机费用、日常维保费用、电费、移交物业前的全面检查及调试费等)。临时用梯使用费由电梯安装单位收取,收费标准不高于本项目电梯采购合同相关约定。精装单位投标前需自行踏勘现场情况
(包括材料堆场、加工场地、转运、垂直运输等),投标报价内应充分考虑上述情况,后期不再单独增加相关费用。
(3)精装进场后需根据集团统一安排参加每季度精装飞检,相关奖罚措施根据集团最新制度执行。
(4)其它零星工程。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及图纸设计、技术标准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标准。
2.7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2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为准。
2.8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1.2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
3.1.3
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近年(
2021
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作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
2个已完成人员类似工程业绩,人员类似工程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3.1.5
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
3年以内)无亏损;
3.1.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3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
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
(含联合体牵头人)
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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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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