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鹰潭机务段电力交流机车蓄电池充电器(充电装置控制电源柜)检修技术服务和故障修联合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tjwd-2025-73)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南昌局集团公司鹰潭机务段电力交流机车蓄电池充电器(充电装置控制电源柜)检修技术服务和故障修联合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鹰潭机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输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力交流机车蓄电池充电器(充电装置控制电源柜)检修技术服务和故障修联合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1:TGY11、TGY-17、TGY07型电源柜C4修检修技术服务和TGY32A、TGY37、TGY38型电源柜D3修检修技术服务1项;
包件2:BC10-ⅠA、BC10-I型电源柜C4修检修技术服务和BC15-Ⅱ型电源柜D3修检修技术服务1项;
包件3:电源柜模块故障修1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1、包件2: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性质的生产厂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应取得《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机辆〔2023〕66号)文件要求的报价项目的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
3.报价人近两年财务状态良好,不存在被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的不良行为或履约中有不良反映的情况。
4.报价人须在2天内(不含双休日、节假日)完成电源柜检修并交付。
5.拒绝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包件3:
1.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性质的生产厂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2.报价厂家应取得 《铁路机车车辆维修能力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机辆【2023】66号)文件要求的报价项目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
3.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拒绝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