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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YJL0000G251231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已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以绥农函发【2025】10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超长期特别国债和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庆安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君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庆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监理
2.2建设地点:发展乡发展村、发达村、发明村、发展村良种场、平安镇和平村、太平村、民族村、安平村、永平村、建民乡建功村、建发村。
2.3项目规模:
(1)田块整治工程
旱田田块整治1873.92亩,水田格田改造414.36亩,田埂21.402km,田块岸坡防护4.848km。
(2)灌溉与排水工程
渠道衬砌2.535km,排水沟护砌6.63km,新建建筑物125座,其中:圆涵89座,方涵14座,过水路面17座,水闸1座农道桥4座。
(3)田间道路工程
修田间道路0.638km,全部为生产路(砂石路面)
(4)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土壤改良 39777.70亩。
2.4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02月02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 12月31日,总工期332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6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15.6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近3个月(2025年09月-2025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3监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监理人员数量和专业应满足本工程建设的需要;除总监理工程师外,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满足下列要求任意一项:
①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②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③提供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和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配备监理员2人,提供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在监理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监理单位增加监理人员,中标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监理人员,人员增加但监理酬金不予追加。;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项目只查验承诺书)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只查验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一家。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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