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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后续所有批次补充设计初步验收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QT0000G251231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庆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的批复(绥农函发【2025】107号)及关于庆安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绥农函发【2024】2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庆安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君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庆安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庆安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后续所有批次补充设计初步验收服务。
2.2 建设地点:绥化市庆安县
2.3 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验收报告之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16.7万亩,包括新建8.6万亩、改造提升8.1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等工程。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项目初步验收并提供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初验服务:1.施工资料审核、收集与整理,2.工程档案收集与归档;3.组织完成项目初步竣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具体以项目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2.7 招标控制价:159.52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潜在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备案咨询专业包括水利水电专业,并提供平台备案的查询截图(https://new.tzxm.gov.cn/);
3.3 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9月到2025年11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劳动合同。
注:本次招标不对其他人员做严格规定(上述班子除外),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人员增加但酬金不予追加。(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项目只查验承诺书)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只查验承诺书)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参加过庆安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补充设计)建设规划、项目设计、评审、施工、监理、财审、决算审计、全过程管理、和项目终验等任何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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