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足球俱乐部零碳园区综合能源项目储能及配套能源子项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浙江足球俱乐部零碳园区综合能源项目储能及配套能源子项工程总承包(EPC)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为施工类单位的还需提供: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3.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5.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投标人须满足在有效期内的以下任一资质条件: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
9.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单体装机容量不低于0.6MWh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包括EPC中的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包括EPC中的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合同容量、范围等内容的页面。】
10.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三类人员”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负责人)不得少于1名。
1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1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至少1个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以及单位任职文件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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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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