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铁路物流中心饮用矿泉水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DXNZBGY-HW-2026-001
本询比采购项目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铁路物流中心下达投资计划,以贵阳铁路物流中心主任办公会规定完成立项,资金来自成本资金,项目执行单位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铁路物流中心,询比采购代理机构为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贵阳铁路物流中心饮用矿泉水采购项目
1.2采购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铁路物流中心
1.3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铁路物流中心所需18L/桶、12L/桶矿泉水配送服务。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铁路物流中心辖区所需18L/桶矿泉水配送服务。
2.2包件划分:1个包件。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及能力要求:贵阳铁路物流中心辖区内49个营业室网点(详见附件1),供应商需具备满足49个营业室网点的配送能力,确保及时、足量供应。
2.5品牌提供:辖区内可提供≤3个品牌,且所有品牌需属于同一家供应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
(3)信誉要求
①供应商近三年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无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②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比选申请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③供应商未被国家、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④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中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查询结果以书面形式说明加盖单位公章附在询比响应文件中。
⑤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信息系统中,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提供信用中国系统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截图)。
(4)所供桶装水需符合GB8537-2018《饮用天然矿泉水》或GB19298-2014《包装饮用水》等国家相关标准,并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1)供应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3)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9)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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