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生产服务公司综采回撤安装一体化设备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生产服务公司综采回撤安装一体化设备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服务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 模: 见招标文件
2.3 标段划分: 华能煤业公司华亭煤业生产服务公司综采回撤安装一体化设备招标项目
2.4 交货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80天内交货
2.6 招标范围:
1.使用地点:生产服务公司目前有3.0版综采安装回撤一体化设备1套,购置于2022年7月,正常使用于各矿井。根据华亭煤业集团公司十对矿井采掘中长期规划,2024年至2026年期间,每年同期回撤安装的工作面至少3个以上,我公司现正常租赁使用的快速安装回撤设备,将出现无法调剂使用情况、无法保证相关矿井工作面按期安全顺利安装回撤,造成矿井生产空白期较长,制约矿井正常采掘接替,影响集团公司生产任务的完成,为此,我公司特申请购置1套综采回撤安装一体化设备。
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物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液压支架调移装置(安装卸架平台) |
台/套 |
1 |
安装液压支架专用设备 |
2 |
液压支架调移装置(牵引调向平台) |
台/套 |
1 |
回撤液压支架专用设备 |
3 |
齿轨机车/齿轨卡轨机车 |
辆 |
2 |
配遥控器9台 |
4 |
模块化轨道(1500mm) |
节 |
300 |
|
5 |
模块化轨道(1750mm) |
节 |
400 |
|
6 |
模块化平移道岔车场 |
套 |
3 |
|
7 |
模块化90°弯道 |
套 |
3 |
|
合计 |
台/套/节 |
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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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货地点: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服务公司设备库房;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0天内交货;
(二)其它说明
1.提供液压支架调移装置(安装卸架平台)、液压支架调移装置(牵引调向平台)整机煤安标志证书、说明书,其余设备证件到货时提供。
2.提供齿轨机车、液压支架调移装置(安装卸架平台)、液压支架调移装置(牵引调向平台)整机图纸其中包括:设备总图纸6份、液压系统图纸6份、电气控制原理图图纸6份,液压制动系统图6份、电器线路敷设图6份,及电子版图纸一份,具体要如下;
(1)装配图中的所有零、部件必须编写序号。
(2)装配图中一个零、部件只可以编写一个序号;同一装配图中相同的零、部件只编写一次。
(3)装配图中的零、部件序号,要与明细栏中的序号一致。
(4)设备总图及装配图纸明细栏中需标明装配后必须保证的精度及装配时的要求,以及零、部件的型号、规格及数量。
提供的图纸幅面必须按照机械制图尺寸标准提供,具体要求如下:
(1)设备总图图纸幅面选择A0图幅规格:1189mm*841mm;
(2)设备装配图纸幅面选择A1图幅规格:841mm*594mm;
(3)设备液压系统图纸、电气控制原理图纸幅面选择A3图幅规格:420mm*297mm;
(4)主要零部件图纸幅面选择A3图幅规格:420mm*297mm;
(5)设备液压制动系统图、电气线路敷设图纸幅面选择A2图幅规格:594mm*420mm;
3.齿轨机车、液压支架调移装置(安装卸架平台)、液压支架调移装置(牵引调向平台)设备零部件明细表,明细表必须明确设备零、部件型号、规格、数量、序号(与图纸明细栏中序号相同)。
4.并附带综采安装回撤一体化设备安装过程中易损件及安装工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项液压支架调移装置或电动齿轨机车(电动齿轨卡轨机车)供货合同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只接受液压支架调移装置或电动齿轨机车(电动齿轨卡轨机车)生产厂家投标(配套设备允许外购,逐项注明生产厂家)。
3.2.3.提供液压支架调移装置(额定牵引力≥600kN)或电动齿轨机车(电动齿轨卡轨机车)(最大牵引力≥230kN)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7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1月14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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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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