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镇江高新区龙门港务码头西北侧岸坡抢险加固工程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镇江高新区龙门港务码头西北侧岸坡抢险加固工程项目商品砼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镇江高新区龙门港务码头西北侧岸坡抢险加固工程项目。
1.2 采购方案编号: FA00000495040 。
1.3 采购人: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镇江高新区龙门港务码头西北侧岸坡抢险加固工程项目。
1.4 采购代理机构: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商务管理部。
1.5 采购项目资金:业主计量。
1.6 采购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镇江市高新区龙门港,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镇江高新区龙门港务码头西北侧岸坡抢险加固工程项目。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3 交货地点:江苏省镇江高新区镇江港龙门港务公司现有码头最上游引桥的西侧临江堆场施工现场。
2.4 物资质量标准:1、预拌混凝土,符合GB/T14902-2012的规定。普通混凝土的配合比按照JGJ55《普程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执行。混凝土的拌制必须按照设计配合比施工项目部定期对商砼站的配合比做出抽查,不合格的要及时做出整改,并处罚该批量总额的5%货款。2、符合GB/T50107-2010和GB/T50082-2009相关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财务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及银行资信。
(3)业绩要求:具有相关建筑材料供应业绩,并提供证明。
(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1月7 日16 时至 2026年 1 月10 日16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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