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11-HLGC-G2026-0001 项目名称:新北区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四标段) 预算金额:8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35.00万元 采购需求: 为保障新北区水环境治理一期工程项目有序推进,进一步完善区级管护排水管网的功能,提升城市防涝能力,杜绝雨污串流情况的发生,此次采购规模及内容为:完成区属市政雨水管道疏通、清淤(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块、污垢、树枝、植物等所有障碍物)、检测及测绘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区属市政排水管道的排水防涝能力,找出问题以便后期针对性进行改造更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交检测、测绘成果报告并提供后期改造工程实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要求交付数字化成果包括数字化资料及其管理系统,其中数字化管理系统应包括信息管理和综合分析两个子系统,在满足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支持通过网络以Web形式访问和应用,满足采购人业务使用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阶段性完成并提交相关成果报告,截止到2026年5月底完成现场所有服务内容并提交全部工作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4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