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3-HQGC-G2026-0002 项目名称: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高港区疏港路工程项目结算复审 预算金额:173.000000万元(采购包1:105.000000万元;采购包2:6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优惠率(即降价幅度)进行报价,在审计总费用中的复审费用计算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优惠率报价,投标优惠率(即降价幅度)应当≥20.00%(优惠率小数点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审计总费用中的复审费用计算标准解释: 1.审计总费用:按《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服〔2004〕483号)规定的关于“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的标准计算,以复审审定金额作为计费基础(计费基数按单项工程计算,即同一个单项工程按照该审计采购包的复审审定投资额占整个单项工程的复审审定投资额的权重进行计算)计算出审计总费用,总费用中包含前期已实施的跟踪审计费用。 2.审计复审费用由基本收费与效益费用之和组成,基本收费以苏价服〔2004〕483号文件规定的关于“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基本收费”的标准计算;效益费用按初审工程造价减复核工程造价的差额的8%计算。审计复审费=(基本费+效益费)*(1-成交优惠率)*考核得分百分比。 ★前期已实施的跟踪审计费用+本次审计复审费用之和不得超过该项目的审计总费用。 3.考核得分计算详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审计局聘请外部机构参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采购需求: 永安洲镇疏港公路(疏港南路)PPP工程约7.7亿元,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该工程项目结算复审。本项目分为两个采购包。 采购包1:永安洲镇疏港公路(疏港南路)中的古马干河特大桥 PPP工程:初审工程造价约为4.7亿元,最终以初审报告为准。 采购包2:永安洲镇疏港公路(疏港南路)PPP工程(不含其中的古马干河特大桥):初审工程造价约为3亿元,最终以初审报告为准。 详细工作内容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项目内容及基本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复审单位在接到初审资料后30天内出具复审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配备2名资深造价人员,其中,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类别:公路工程)1名、安装专业1名,均应有6年以上工程施工管理或造价咨询工作经验。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证书须均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单位一致。 采购包2 配备2名资深造价人员,其中,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类别:公路工程)1名、安装专业1名,均应有6年以上工程施工管理或造价咨询工作经验。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证书须均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单位一致。 (四)下列单位不得参加对应采购包复审的采购活动: 1.近一年内(2024年12月3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承担过拟投采购包的施工单位施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预算)编制、招标控制价(预算)审核、跟踪审计、结算编制、结算审核、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单位应回避。 2.已参与拟投采购包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服务、招标控制价(预算)编制、招标控制价(预算)审核、跟踪审计、结算编制、结算审核、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单位应回避。与上述单位或工程参建单位有其他可能影响审计工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实质性控制、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应回避。 3.因审计质量问题,被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审计局及其经审中心限制参与审计服务期限内的单位。 (五)下列人员不得作为参加对应采购包审计的派出人员: 1.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主管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应回避;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应回避;相关业务由其曾经管理或者直接办理应回避;在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审计局及经审中心有未完成审计项目的人员; 2.因审计质量问题,被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审计局及其经审中心限制参与审计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3.可能损害审计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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