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2114251114152794-12294355
项目名称:闵行区浦江镇永丰村(项目编号202501211002451)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
预算编号: 1225-W1140642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271500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2715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2576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闵行区浦江镇永丰村(项目编号202501211002451)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71500.00
简要规则描述: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区位于永丰村,共 4 个地块,分布较散。地块北至丰南路,南侧靠近金钱公路,西侧接近永南支路,东至丰南河。总面积6227.29平方米,预计新增林地面积5738.38平方米,新增林地率92.1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上清理、场地清理、地下清理、表土回填、土地平整、地力培肥等项目。(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约期限: 施工工期12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经由其法人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或者属于同一法人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 投标人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该负责人相关资格信息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点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查询结果应显示为“在册”状态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工程分期施工的情形除外)(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6)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