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X-SG-2025-02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市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暂存周转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市级财政资金,项目金额约344.668万元,招标人为宝鸡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飞灰暂存周转库钢结构车间、污水收集沟、雨水导排沟、场地硬化(含防渗)、吊装系统、照明系统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市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暂存周转库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市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暂存周转库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 2024 年年度报告;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能查询到,并无不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及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需可查且真实有效);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能查询到,并无不良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经理近年(2023年1月至今)至少各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完工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所有信息真实有效);
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时间以后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并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信誉要求:(1)近三年履约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在我省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书);(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的单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加盖公章网页查询截图);(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提供加盖公章网页查询截图)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3)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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