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沈阳邮区中心邮航出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沈阳邮区中心邮航出港运输业务外包项目二、项目编号:ZKGS-ZB-20260003三、项目概述:安检后邮件的装箱组板、称重、场内拉运等相关配套地面保障服务外包;使用范围:沈阳邮区中心;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总预算为531 万元,服务期限2 年。费用由沈阳邮区中心承担,按实际业务量、服务质量考核等情况据实结算。中标单位数量:2 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不分包。(2)本项目在不高于外包上限控制单价的范围内,设置0.4 元/公斤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4.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供应商知悉并认可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供应商后评估以及结果应用、第一第二中标人中标及中标后使用原则以及业务处理标准、考核标准、业务环节结算等内容。
6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9.供应商应悉知并认可:如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部门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上级单位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双方可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影响到本合同执行的,招标人有权通知投标人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10.供应商应具备航空库区操作资质的公司,需出具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控制区专用通行证、中国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作资质证明材料。
1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航空库区操作业绩。
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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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