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公安局民警食堂和交管大队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441427-2025-01512
二、项目名称:蕉岭县公安局民警食堂和交管大队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蕉岭县公安局民警食堂和交管大队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 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鸿都花园鸿都商业城E1-119商铺 | 下浮率:6.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蕉岭县公安局民警食堂和交管大队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服务类(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蕉岭县公安局民警食堂和交管大队食堂食材采购服务 | 蕉岭县公安局民警食堂和交管大队食堂食材(瓜果蔬菜类、肉类、禽类、水产品类、粮油及副食品类等)采购配送服务 |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采购费用累计达到预算金额,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 | 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古伟仰(采购人代表)、雷虹、刘彩文、钟进良、陈元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以中标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100-500万元:费率为0.8%。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蕉岭县公安局民警食堂和交管大队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 1.60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蕉岭县公安局民警食堂和交管大队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5.80 | 40.00 | 10.00 | 95.80 | 1 | 1 |
| 梅州市向丽食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4.60 | 38.80 | 9.89 | 93.29 | 2 | 2 |
| 梅州市李家贸易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8.60 | 15.20 | 9.79 | 53.59 | 3 | |
| 梅州市田清隆实业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7.60 | 8.80 | 9.69 | 46.09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