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电气焊加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 2025110138FW1233 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针对辽工分公司本单位电气焊加工能力不足,需外委加工加工移动地锚、基墩、管桥、罐体、梯子、护栏、工具箱、踏步、垃圾箱、升降式管枕、接油槽、液压转盘支架、地线钎子、升降式架线杆、房舱等为保障作业井顺利施工,准备立项外协。资金来源:成本;项目计划文号:辽油工技发〔2025〕42号 ;项目估算: 169.2 万元(不含税)。
招标范围:预计加工移动地锚、基墩、管桥、罐体、梯子、护栏、工具箱、踏步、垃圾箱、升降式管枕、接油槽、液压转盘支架、地线钎子、升降式架线杆、房舱等。以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
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招标人提供加工件的数量、尺寸、加工审批等内容。
标段(标包)划分: 无。
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2月31日。
实施地点:中标人厂房场地或辽宁省辽河油田油区内作业施工现场。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 技术标准
| 1 |
GB12467.1~12467.4 |
《金属材料熔焊质量要求》 |
| 2 |
GB9448 |
《焊接与切割安全》 |
| 3 |
GB19687.2 |
《气焊焊接工艺规程》 |
| 4 |
GB19687.1 |
《电弧焊焊接工艺规程》 |
| 5 |
GB2654 |
《焊接接头硬度测试方法》 |
| 6 |
GB2652 |
《焊缝及熔敷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
| 7 |
Q/SH 1020 2328 |
《野营房技术要求》 |
| 8 |
Q/CNPC98 |
《施工作业用野营房》 |
| 9 |
JGJ81 |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
| 10 |
GB50169 |
《电气装置安装规程》 |
| 11 |
GB 50303 |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2.5.2技术质量要求
2.5.2.1技术要求
投标方提供施工设备、物料及现场服务人员。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电气焊加工施工的能力。
(1)设备要求:投标人施工所需设备设施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在账设备。
(2)人员要求:
应提供焊工至少1名,应具有应急管理部门下发的焊接与热切割;
应提供电工至少1名,应具有低压电工证书;
应提供起重机司索人员至少1名,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发的起重人员操作证;
以上施工人员(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如取得其他油区颁发的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在中标后、施工前到辽河油区认证合格后可持原证及认证合格证。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辽河油田公司承包野外施工人员HSE培训合格证上岗(若无证件,需承诺在中标后、入场施工前取得合格证书),满足完井生产要求,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安全方面执行中石油和辽河油田公司相关承包商及HSE管理规定。
2.5.2.2质量要求
质量合格,按不低于招标人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资质要求
3.3关键岗位人员和队伍要求
3.3.1关键岗位人员
(1)项目负责人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1人;
(2)技术负责人:专科及以上学历,1人及以上;
(对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学历证明、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清晰扫描件)
3.3.2如果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队伍,则投标人队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招标文件中附承诺书)(要求提供有效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的清晰扫描件)
3.4主要设备要求
本项目需投入的主要设备:
提供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在账设备,需提供焊接类、剪折类、切割类、喷漆防腐类、钻床类、研磨抛光类设备,每类至少1台。自有打标机、涂层测厚仪,每类至少1台。(提供自有设备明细、购买发票影印件、设备照片、设备铭牌照片等相关证明文件);
电气焊车辆及配套的300A以上发电电焊一体机1台。(分别提供自有设备购置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设备照片、车辆铭牌、牌照照片等相关证明文件)。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或相同意思表示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服务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6业绩要求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如无截图或提供的截图无法判断其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现场网络查询为准)。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如无截图或提供的截图无法判断其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现场网络查询为准)。③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委核实)。
3.7.2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7.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http://bid.energyahead.cnpc/)
3.7.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见附件2)
3.8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中附企业目录(白名单))。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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