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顺煤业有限公司采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A139-ZB-26011487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顺煤业有限公司采剥工程(招标项目编号:JNA139-ZB-260114875)已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顺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安顺煤业露天煤矿采剥工程,土石方剥离总量约3532.18万立方米。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包)名称: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顺煤业有限公司采剥工程
标段(包)内容:对矿区煤层及覆盖的表土、岩石实施剥离、转运和排弃作业。土石方剥离总量约3532.18万立方米。
标段(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薛家洼乡宋家沟村
2.4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包)名称:大同煤矿集团同生安顺煤业有限公司采剥工程,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要求: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附使用时限内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业绩要求: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包含露天矿采剥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包含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盖章页;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01-16 20:00至2026-01-21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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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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