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ZK[GK]202503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氢气发生器等试验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名誓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达路177号太顺厂房A座二层203室 | 147,500.00元 | 99.5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氢气发生器):
货物类(福建名誓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分析仪器辅助装置 | 氢气发生器 | 氢气发生器 | PEAK | Intura H2 1000 | 1 | 台套 | 147,500.0000 | 147,5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黄何何 |
| 评审专家: | 徐建生 、 郑永 、 李光辉 、 何文胜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采购包为单位,以中标通知书所列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算:100万元以内部分按1.5%计算。(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全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账号:8111 3010 1280 0279 30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氢气发生器:0.221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情况:经审查,各家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情况:经审查,福建省创谱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佐证材料为非中文描述且未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评委会判定其提供的佐证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福州海特机电有限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佐证“可实现与实验室现有的多台氢气发生器进行并联”功能。上述2家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2.4 内置智能芯片,可实现与实验室现有的多台氢气发生器进行并联,且并联时可自动控制出口流速和压力(投标时提供须提供此功能的具体使用官方说明书及图片佐证,验收时须现场证明具有该功能)”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6.2符合性审查:(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招标文件第五章以“★”标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未响应或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的有关规定,评委会判定福建省创谱科技有限公司、福州海特机电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他3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