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编码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1 | 4801400094126190 | 空气预热器\2460×1928×900 20G+Q235B | 4.0 | 套 | 2026-06-29 | 天津石化有限公司物装设备项目工厂/ |
4.1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4.2资格要求:(2)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书等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4.3资格要求:(3)投标人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且许可级别为A级。
4.4资格要求:(4)投标人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且许可级别为A2级及以上。
4.5信誉要求:(1)供应商未处于中国石化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4.6信誉要求:(2)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7信誉要求:(3)供应商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查询”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8信誉要求:(4)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9信誉要求:(5)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列入国税系统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10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倒算)至少2台410吨/小时(410t/h)及以上容量锅炉配套的或类似工况的暖风器、空气预热器等产品。证明文件要求:每项业绩必须同时提供,对应的供货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标的物规格数量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对应的发票复印件(需能清晰显示项目信息、金额及开票日期)。
5.1凡有意参加本次询比采购的,请于 2026-01-19 07:55至 2026-01-26 07:54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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