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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2026年-2027年测井工程技术服务

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2026年-2027年测井工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6-XA502-FW116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2026年-2027年测井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玉门油田“十五五”规划方案,2026年-2027年在宁庆区块实施测井工程等施工作业。计划实施167井次,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为准。本项目暂定总价7788.4万元(不含税,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含税金额为8255.7万元(税率按6%测算)。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开展玉门油田宁庆分公司2026年-2027年测井工程技术服务。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需求1名服务商。

2.3服务地点:玉门油田环庆采油厂宁庆区块。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5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清晰的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测井。(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2.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的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资质为测井企业资质资质(或者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企业资质的批复文件和附件清单为准);或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取得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上述资质(或批复文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如中标后未如期取得该证书,则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注:如公司企业资质到期,正在复审期间,可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油气田技术服务企业和队伍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原企业和队伍资质仍然有效,但须提供建设单位开具的资质复审证明。

3.3业绩要求:近3年企业业绩(截止开标当日最近的36个月,以合同生效日计)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以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的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服务类“三商”黑名单;⑤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玉门油田分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⑥截止到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最近36个月,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政处罚(提供承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拟派队伍资格要求:

3.7.1拟派遣作业队伍不得少于4支(必须以自有队伍参与投标,严禁以挂靠、合作、租赁等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投标,自有测井队伍是指测井队主体设备归投标人(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所有。测井队伍最低配置数量应符合集团公司相应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设备须自有),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作业队伍测井资质证书,或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取得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上述资质(或批复文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如中标后未如期取得该证书,则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注:如队伍资质到期,正在复审期间,可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油气田技术服务企业和队伍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在资质复审期间,原企业和队伍资质仍然有效,但须提供建设单位的资质复审证明。

3.7.2拟派施工队伍2023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出现以下事故之一的,否决投标人及其全部拟派队伍的投标,做出书面承诺:

1)发生井喷失控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伤亡事故的队伍;

2)发生一般 B 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队伍;

3)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的队伍;

4)被业主单位考核为不合格队伍或因违反招标人承包商管理有关规定,被招标人清退的队伍。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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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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