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SHGK-G2026-0005 项目名称:徐医附院液氧供货项目 预算金额:151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90.8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每年一签,如采购人考核不合格或者市场行情有较大变化时,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下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支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政策。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20%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是产品生产企业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中注明的范围涵盖:氧)、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注明的范围涵盖:医用氧); 2.投标人如是销售经营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中注明的范围涵盖:氧)、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中注明的范围涵盖:医用氧); 3.投标人自有医用氧专车的,须提供医用氧车辆图片及《危化品运输许可证》或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复印件;投标人若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输医用氧的,须提供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及第三方公司的医用氧车辆图片及其《危化品运输许可证》或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但必须在营业执照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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