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D-2025006ZS-2
项目名称:眼科器械清洗器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安装调试(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第三医院眼科器械清洗器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单位证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供应商资格(任选其一):1.代理商: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或经营范围内)2.制造商:供应商为制造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或经营范围内)
(4)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需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包含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5)财务状况(任选其一):1.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8)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