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天津生态城主中心商业地块43号首期项目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16462026014003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M5006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新天津生态城主中心商业地块43号首期项目 已由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以津生固投发[2023]9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中新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635000000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635000000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707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中新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铁建设集团北京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商务商业综合写字楼,占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07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4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000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中部片区43号地块,首期项目西南临中泰大道,东南临中央大道(中央大道绿化带),西北、东北边界位于商业地块43号内部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主中心商业地块43号首期项目智能化工程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技术文件和招标人提供的其他文件所规定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保修,并配合其他单位完成弱电智能化并网及联动调试相关工作:(1)室内区域:包括通信与信息系统、安防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机房工程、智能化服务系统、多能源及能量管理应用软件、智慧运维管控应用软件(2)室外区域:大市政弱电接驳井至室内通信机房,园区内弱电管网(3)二次深化设计:弱电智能化全系统及涉及其他专业联动运行的深化设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总投资额1380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3月20日 至 2026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备;(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其中正项目经理及技术管理负责人对施工管理年限加以承诺,正项目经理和副项目经理还需出具承诺书,承诺在全国范围内无在施工程项目;(6)提供为项目部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至申请/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5、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备;(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其中正项目经理及技术管理负责人对施工管理年限加以承诺,正项目经理和副项目经理还需出具承诺书,承诺在全国范围内无在施工程项目;(6)提供为项目部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至申请/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5、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2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1月29日16时00分00秒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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