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内环北路(海泰内环二路-海泰南北大街)道路、排水及配套工程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16422026014007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QJ001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泰内环北路(海泰内环二路-海泰南北大街)道路、排水及配套工程 已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津高新审投审(2025)2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为28307600元, 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投资28307600元, 出资比例为区财政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596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海泰内环北路(海泰内环二路-海泰南北大街)全长59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25米,新建d600-d1200mm雨水管道572米(不含预埋支管),新建d400mm污水管道578米(不含预埋支管),新建12孔通信排管670米,新建路灯42杆,道路两侧种植行道树,全线施划交通标线,设置交通标志牌、路名牌、并同期建设智能交通系统,总投资2830.76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区规划海泰华科大街南侧,津静路北侧,西接海泰内环二路,东至海泰南北大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海泰内环北路(海泰内环二路-海泰南北大 街)道路、排水及配套工程 招标范围: 海泰内环北路(海泰内环二路-海泰南北大街)全长59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25米,新建d600-d1200mm雨水管道572米(不含预埋支管),新建d400mm污水管道578米(不含预埋支管),新建12孔通信排管670米,新建路灯42杆,道路两侧种植行道树,全线施划交通标线,设置交通标志牌、路名牌、并同期建设智能交通系统。本标段投资额1875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4月30日 至 2027年04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4)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5)应按照国家和津建筑[2018]489号《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2]14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通知》或津建筑〔2012〕1091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投标人配备管理人员,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函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注:1.项目部人员均须承诺无在施工程;2.项目部人员均须提供申请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六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开具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如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应提供2025年6月至2025年11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以此类推。因各省市社保缴纳时间不一致,如不一致时请提供情况说明(格式自拟);人员提供劳动合同等其他形式证明资料不能等同于社保证明,按无效资料处理。如人员社保的单位名称为申请人分公司,则另须提供申请人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未提供的按无效资料处理(加盖公章)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4)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5)应按照国家和津建筑[2018]489号《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2]14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通知》或津建筑〔2012〕1091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投标人配备管理人员,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函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注:1.项目部人员均须承诺无在施工程;2.项目部人员均须提供申请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六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开具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如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应提供2025年6月至2025年11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以此类推。因各省市社保缴纳时间不一致,如不一致时请提供情况说明(格式自拟);人员提供劳动合同等其他形式证明资料不能等同于社保证明,按无效资料处理。如人员社保的单位名称为申请人分公司,则另须提供申请人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未提供的按无效资料处理(加盖公章)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7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03日17时00分00秒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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