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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方学院学生第六公寓、学生第七公寓及附属配套用房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0102G26012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东方学院学生第六公寓、学生第七公寓及附属配套用房工程项目 已在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黑龙江东方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东方学院学生第六公寓、学生第七公寓及附属配套用房工程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黑龙江东方学院院内
2.3建设规模:新建两栋学生宿舍及两栋附属配套用房,其中学生第六公寓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建设规模33000平方米;学生第七公寓占地面积4400平方米,建设规模26000平方米;建设附属配套用房两栋,一栋占地面积350平方米,建设规模350平方米;一栋占地面积450平方米,建设规模45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相关内容。
2.5服务期限:30日历天内完成。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39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在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养老保险有效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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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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