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CCZB[GK]2025066
二、项目名称:化学发光凝胶成像分析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省创谱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92号中福广场1602单元 | 83,000.00元 | 96.5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化学发光凝胶成像分析仪):
货物类(福建省创谱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临床检验设备 | 化学发光凝胶成像分析仪 | 化学发光凝胶成像分析仪 | 广州光仪 | OI600SE | 1 | 套 | 83,000.0000 | 83,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顾晰 |
| 评审专家: | 陈亮 、 邱艳红 、 吴丽民 、 蔡志福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B、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 100万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 ;(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按上述标准计算后的80%收取服务费,中标金额在100万以上的按上述标准计算后的70%收取服务费);C、各合同包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中标金额及服务费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凭借服务费转账底单及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1套领取通知书。(以下账号只能转中标服务费)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账号:140202810960002687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化学发光凝胶成像分析仪:0.99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所有投标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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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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