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中医院2025年第5批-03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700000202502000471
项目名称:潍坊市中医院2025年第5批-03医疗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0.4 万元
最高限价:19.900000 万元
| 标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 C |
激光坐浴机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4.800000 |
| D |
头灯+放大镜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5.6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在价格评审项中,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给予节能、环保产品5%的评审价格和技术加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国家最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生产或经营医疗器械,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具有相应医疗器械所属类别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请提供相关证明及情况说明;(3)包四头灯+放大镜所投产品若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若代理商为二级及以下级别代理商须同时提供其上一级代理商的制造商与代理商签订的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或制造商对代理商的授权代理书(注:授权链应完整);(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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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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