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自然资源局澄城县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CZRZY(2025)GTBG-1
二、项目名称:澄城县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澄城县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西安中勘工程有限公司 | 西安龙首北路东段16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7,711,960.00元 | 94.4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澄城县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服务类(西安中勘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云计算服务 | 澄城县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服务范围:澄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完成澄城县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成果,成果提交省级、国家级审核通过。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一、服务指标的具体要求 1、服务项目概况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规定及部省工作部署安排,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掌握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特别是自2022年开始,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数据作为地方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基础数据。需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同步做好日常变更调查、耕地流入流出、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成果年度更新与监测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 2、工作内容 在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结合本年度部各类监测监管成果,开展全覆盖遥感监测工作,通过县级实地调查、逐级核查,掌握本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更新各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并做好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成果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同时,根据自然资源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变更调查、耕地流入流出、耕地资源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 3、工作任务 3.1按国家和陕西省统一要求完成澄城县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依据国家统一标准和陕西省具体要求,按照“全覆盖、全类型、可追溯”的原则,在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国家下发的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对国家提取的地类变化信息、省级补充提取的变化信息、县级纳入的变化信息,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和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数据库。通过调查、统计、分析,掌握全县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等有关情况。 3.2对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进行相关统计分析。按照年度国土变更成果数据,对照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逐图斑分析地类变化过程,形成图斑变化台账,做好各地类变化总量统计,形成年度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汇总结果,分析出类数据变化原因,形成数据分析报告,合理分析与土地用途变化的情况及原因,结合县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数据分析,编写县级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3.3做好日常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按照年度变更调查有关要求,开展季度或半年度集中举证,制作变化图斑矢量数据,逐级上报检查,减轻年底变更调查工作压力。 3.4完成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更新。在上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及本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结合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竣工验收资料,部组织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更新,开展国家级数据质量检查、更新入库与汇总分析等工作,全面掌握年度内耕地资源分区分类变化情况。 3.5配合完成相关技术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 三、服务质量、标准等要求 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项目成果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所交付成果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发布的规范标准执行。 2、成果提交要求:提交的成果内容、数量、格式必须满足国家、陕西省和渭南市的有关规定要求。 3、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果采购人提出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须将所有的资料、数据完整交付给采购人,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 四、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标准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土地调查条例》 (3)《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 (4)《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 2、政策文件 (1)《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5号 (2)《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 (3)《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号)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33号 3、技术规范 (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2)《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4)《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TD/T 1057-2020) (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 (6)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调查监测实施方案 五、验收标准 最终成果由省级负责核查验收所有成果内容,省级通过后报送部级核查确认。成果内容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等。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服务质量、标准等要求 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项目成果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所交付成果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发布的规范标准执行。 2、成果提交要求:提交的成果内容、数量、格式必须满足国家、陕西省和渭南市的有关规定要求。 3、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果采购人提出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须将所有的资料、数据完整交付给采购人,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 验收标准 最终成果由省级负责核查验收所有成果内容,省级通过后报送部级核查确认。成果内容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等。 | 7,711,96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军、杨战辉、王少峰、张宽、赖耀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无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澄城县国土变更调查工作 | 0 | 无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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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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