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城乡供水智慧水务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仁和、青岗、太乙等8个集镇表计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射洪市城乡供水智慧水务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仁和、青岗、太乙等8个集镇表计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射发改发〔2025〕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射洪众思源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拟争取专项债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射洪众思源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射洪市城乡供水智慧水务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仁和、青岗、太乙等8个集镇表计改造项目)(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射发改发〔2025〕7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迅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射洪市仁和、青岗、太乙等镇。
2.2规模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一期实施仁和、青岗、太乙等8个集镇9个水厂供区范围表计采购。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交验。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的生产、校检、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交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一切内容。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标段划分:设备采购一个标段。(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1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查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上级机构授权。(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包含水表或流量计产品的类似项目 。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智能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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