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统一代码为:2510-520222-60-05-504172
1.2本项目盘州市月亮田矿煤矿瓦斯地面抽采治理项目(一期)排采物资采购已由盘州市能源局以 2510-520222-60-05-504172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乌江煤层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贵州乌江能投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概算总投资:7310万元,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349.73万元。
2.3 采购材料的名称:井下螺杆泵、井口驱动器、导流罩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数量:见采购明细表。
2.5 交货地点:贵州省盘州市盘关镇(盘丛1、盘丛2、盘丛3、盘丛4、盘丛5平台)。
2.6 交货期:根据工程进度,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要求20个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和招标人要求。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招标范围:煤层气井排采物资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以及相匹配的资金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1.4.3项所列情形(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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