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2026年中台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2026年中台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隆德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隆发科审[2025]163号文件《关于隆德县2026年中台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德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2026年水利发展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德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隆德县2026年中台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2.2建设地点:隆德县好水乡庙湾村、中台村,杨河乡穆沟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中台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设计新增及提质增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1平方公里,其中,营造水土保持林285.62公顷,封禁治理1215.34公顷;维修生产道路总长8.93公里,新建插砖路长0.23公里,配套排水沟长8.01公里(生产道路排水沟长7.64公里,村庄排水沟长0.37公里,铺设PE排水管80米,新建消力池7座,便桥161座);新建漫水桥1座,路涵13座,翻建路涵1座。新建柳谷坊22座,新建柳篱挡墙159米;沟头防护2处;设置项目标志牌3块、宣传牌1块。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
其中:施工共2个标段;监理共1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二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2.5 招标范围:批复、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施工一、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的总监须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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