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巴中石窟艺术馆(原飞霞阁当代艺术馆)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巴中石窟艺术馆(原飞霞阁当代艺术馆) (项目名称)已由 巴中市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10-511902-04-01-550422】FGQB-080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巴中市文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巴中市文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巴中市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10-511902-04-01-550422】FGQB-0801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发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巴中市南龛山。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约 11000㎡,拟对原博物馆新馆进行改建,建设内容包含基础装修,强弱电、给排水、空调、消防改造、陈列布展及相关配套建设内容。
2.3 计划工期:96日历天;其中设计10日历天,施工86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如发包人已有设计成果的项目,总承包方须无条件使用),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在初设文件的基础上进行的施工图设计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2.结构;3.给排水;4.电气;5.暖通;6.消防系统;7.弱电智能化(含泛光照明系统);8.绿建城市设计;9.室内外精装饰设计;10.总平设计;11.园林绿化;12.附属工程;13.安全设施设计专篇;14.建筑外立面专项深化设计(如有);15.陈列布展、二次深化设计等)及有关报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施工图设计范围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2)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验收备案、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以及项目移交工作,负责质量保修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结算审核等工作。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6 其 他: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3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3.3 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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