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信乡张亮村养殖孵化创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信乡张亮村养殖孵化创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发改复【2026】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贺兰县2026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贺兰县常信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常信乡张亮村养殖孵化创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2.2建设地点:常信乡张亮村4社
2.3建设内容:新建创业养殖车间1栋,建筑面积1990平方米,建筑高度6.6米,层高6米,结构形式为钢框架结构,配套室内外水电网基础设施设备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各标段需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员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加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和体投标。
注:本项目施工为电子标,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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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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