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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县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肇源县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肇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肇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肇源县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源发改发【2025】104号)
1.4招 标 人:肇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5项目业主:肇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6资金来源:申请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政府投资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肇源县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
2.3标段划分:3个标段(不允许兼投兼中)
2.5建设地点:大庆市肇源县
2.6建设规模:
(1)平房区DN50-DN200室外老旧供水管道改造共69651.53米,DN15供水入户管改造共77010.00米,水表改造共5134户;
(2)城区DN50-DN300老旧市政供水管道改造共7581.63米;
(3)小区内DN50-DN100室外老旧供水管道改造1262.62米,DN15-DN50立管改造共71039米,水表改造共5762户。
(4)管网智慧管理系统建设工程:建设二级分区计量井12座,三级分区计量井113处(其中三级计量井101处,消防水鹤12座),压力变送器108套,在现状市政给水井内安装水听器13套,噪声监测记录仪50套,配套无线数据采集器;采购电子听漏仪1套,智能相关仪1套。
建设管网智慧管理系统,包含漏损管理平台(包含漏损控制管理系统、渗漏预警系统、压力控制管理系统)1套,管网监测设备管理平台1套。
主要工程量:一标段~三标段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7合同估算价:一标段4428.908760万元。
2.8计划工期:2026年6月15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共554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10项目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11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条件如下:
3.1.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3.1.1.2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出具任命书。该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严禁尚在履行其他在建项目管理职责的项目经理,以本项目项目经理身份参与投标。一经查实,将该情形列入恶意竞标线索,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处理。
注:本招标项目所称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存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情形的时间界定标准为:自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被确定为中标人项目经理之日起,至该项目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或在全国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该项目经理被锁定任职资格的期间。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
3.1.1.3投标人业绩要求:/。
3.1.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1.5财务要求:/。
3.1.1.6信誉要求【(1)~(5)条款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6)条款需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资质异常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仅限本项目要求的资质类别)。
黑龙江省内投标人提供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质名称、资质类型、是否符合资质标准、更新时间、查询时间等信息)(查询方式: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查询中心→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查询→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选择资质类别→点击查询到的企业名称、选择资质类别→点击查询到的企业名称,即显示是否符合资质标准,完整截图保存)。
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本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核查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等信息)(查询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动态核查→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到的企业名称,截图保存)。如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所在省份未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的,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截图。
3.1.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按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小型工程,技术负责人需配备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标准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1名。(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投标人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无需提供证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注:1)投标时,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按招标文件填报“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信息和证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2)项目部人员配备管理按照黑建规〔2023〕2号执行,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后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投标人所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满足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无在建项目的要求,并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在建项目的界定标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存在在建项目:
1.该人员所任职的其他工程项目尚未依法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
2.该人员名单在全国或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建筑市场监管平台” 中处于被锁定状态,且不存在合法解锁情形。
例外情形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存在在建项目:
1.该人员已通过合法程序变更退出原项目,且已取得原项目发包方书面同意的(备案仅为告知性要求,不影响变更效力);
2.因原项目发包方原因导致工程长期停工、无法组织竣工验收,且该人员已按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规定办理特殊情形解锁手续的;
3.法律法规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明确认可的其他无在建情形。
(3)处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的施工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已依法解除暂扣状态并恢复安全生产许可证效力的,不受此限制。
(4)承诺函法律责任: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应真实、准确,若存在虚假承诺,视为弄虚作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中标结果无效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各标段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各标段否决投标情形:见附件1:否决投标条件。
3.5各标段投标人将资格要求中及招标文件要求其他的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上传至招标文件要求的指定位置,未明确指定位置的统一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要求证明材料不许有涂抹、遮盖,能清晰明确看到内容,否则视作该材料无效,招标人将拒绝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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