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16402026024001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S8001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已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津开审批〔2025〕11976号、津开审批【2025】12138号、津开审批〔2026〕11047号、津开审批〔2026〕11089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泰达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69000000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69000000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55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
天津泰达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在自有土地上,新建2栋新型标准厂房,占地面积约21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500平方米。并在红线内同步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管网等基本配套工程。建成后主要用于厂房租赁。(不含国家及天津市限制类、淘汰类、禁止投资的项目、工艺及设备;不含核准类项目;不含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海通街与睦宁路交口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洋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 本项目在自有土地上,新建2栋新型标准厂房,占地面积约 214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5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7556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16米,最大单跨跨度约25.2米。并在红线内同步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管网等基本配套工程。建成后主要用于厂房租赁。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标段总投资额5000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4月30日 至 2026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投标资格,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需提供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投标资格,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需提供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5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2月11日16时00分00秒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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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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