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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埋地污水管线隐患治理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埋地污水管线隐患治理项目施工

招标编号:ZY26-SY26-GC0015-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哈尔滨石化分公司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公司埋地污水管线隐患治理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是来自各装置、罐区的含油污水通过新增污水罐收集,污水罐液相通过新增机泵加压,经地上管廊输送至 污水处理场;污水罐气相通过新增风机加压送至各工艺装置加热炉空气侧入口,通过调节配风 量将输送气体浓度降低至爆炸下限以下,最终实现VOCS废气去加热炉燃烧的目的。哈尔滨石化公司埋地污水管线隐患治理项目基础设计已批复,批复文件哈石化〔2025〕12号,资金计划已下达,现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新建9座污水收集罐,新增9台离心泵;无缝钢管焊接约26357米;阀门安装约686个;各装置区污水提升泵出口至老区污水提升泵站污水收集池的污水转输主管线、各罐区污水提升泵出口至新区污水提升泵站污水收集池的污水转输主管线、食堂北侧生活污水管线改造;老区隔油池的污水提升系统改造,新区隔油池的污水提升系统改造;污水提升泵围堰排水改造;配套的电气,仪表、土建等配套专业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本项目基础设计和最终的施工图纸为准。合同暂估金额:1912.09万元(含税)。

2.3服务周期及要求:计划工期为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12月30日,共计26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报价方式:采用定额结算折扣系数报价。最终价款=[经业主相关部门审定的定额结算(税前、不含主材)*定额结算折扣系数(国家规定不准许调整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除外)+税前乙供主材费]*(1+税率)

2.5付款条件:本工程无预付款,税种为增值税,税率9%,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机动工程部确认的进度支付进度款,进度款不超过合同价的85%,验收合格、档案资料交付合格后6个月内,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预留3%质保金。中国石油内部企业按照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的相关要求执行。

2.6最高投标限价:95%。

2.7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合同暂估金额:1912.09万元(含税)。

2.8实施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173号

2.9现场踏勘:招标文件售卖期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投标人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相关承诺文件。须提供2025年度(如2025年度未经审计,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3有投标工作要求的服务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的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在生产过程中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没有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事件。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未因质量问题被政府环保部门、中石油集团公司通报。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查询之日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1月1日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上三个均要求投标人提供截图,以评委开标当时查询为准)

3.5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或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6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1000万元业绩。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②对应合同的完工证明材料(项目的工程交接证书,或施工合同验收单,或竣工验收报告等);③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

3.8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9拟担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提供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

3.10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以上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投标人单位工作截至开标前3个月的由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如:2026年3月开标,则需提供2025年12月、2026年1月、2026年2月的由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承包业绩(需提供提供施工合同和中间交接证书(或完工证明材料))。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序号

许可项目

许可子项

1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工业管道安装(GC1)或包含此项

2

压力容器制造

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或包含此项

 

3.1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严禁违法分包,严禁转包。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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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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