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石化公司安全仪表电气隐患治理项目-控制系统更换及焦化装置现场仪表信号电缆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6-SY35-GC0011-01
本招标项目 辽河石化公司安全仪表电气隐患治理项目-控制系统更换及焦化装置现场仪表信号电缆更换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股份公司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石化公司厂区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辽河石化公司安全仪表电气隐患治理项目-控制系统更换及焦化装置现场仪表信号电缆更换,该项目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控制系统更换,包括空分装置DCS系统升级改造,涉及I/O点数约305点;重整CRCS系统更换,现场敷设光缆300米,涉及I/O点数约200点;三套循环水场DCS系统更换,涉及I/O点数约1200点,具体工作量以正式蓝图为准。折扣后采购限额189万元(不含税,含暂列金30万元不可竞争)。
第二标段焦化装置现场仪表信号电缆更换,焦化装置更换现场仪表信号电缆约594根,总长度约19万米:需拆除泵房东侧和泵房西侧房顶接线端子柜2台、泵房东侧接线端子柜所在房屋(砖混1座、泵房西侧接线端子柜所在房屋(彩板)1座。折扣后采购限额274万元(不含税)。
2.3计划工期:预计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7月1完工,以大检修时间为准。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2个标段,
2.5报价说明:考虑本项目可能存在设计考虑不周而造成的的后续工程量增加,因此本次投标报价采用以实际发生工作量按照计价原则和计价标准组价(不含甲供材料费、经甲方审定后的乙供材料费及执行辽宁省信息价的自购材料费)折扣系数计价方式,计价原则和计价标准,执行辽河石化【2024】21号文,折扣系数≤95%为有效报价。
2.6最高限价和报价方式:实际发生工作量按照计价原则和计价标准组价(不含甲供设备材料费、执行辽宁省信息价的自购材料费及增值税价格)折扣系数,第一标段折扣后采购限额189万元(不含税,含暂列金30万元不可竞争),第二标段折扣后采购限额274万元(不含税)。最高限价:折扣系数≤95% 。两个标段兼投兼中。
2.7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7.1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并满足设计图纸及文件要求。
1.1现场施工条件:已达到“四通一平”条件,满足施工要求。
1.2验收依据:按设计文件及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和验收。
2.7.2 QHSE相关要求
2.1标准和要求
投标人必须按照辽河石化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中的安全标准与要求执行。事先或定期对工作任务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定制和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或控制风险的方法。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施工作业前为进入现场作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及办理健康体检证明。
2.2专项作业说明
如果作业过程中同时包含下列工作,还应办理相应的专项作业许可证: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高处作业;
3)临时用电作业;
4)动火作业;
5)放射性作业;
6)其它有明确要求必须办理专项许可的作业。
2.3安全设施
作业所需的安全设施,其中个人防护用品、各种工具(包括防爆工具)、各种机具由施工工程承包商自备,其余安全设施在作业许可证签发前,双方应明确提供方。凡由辽河石化公司提供的安全设施,作业审批人应检查确认其完好性后方可施工作业。
3.1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 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第一标段控制系统更换,要求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团队中施工人员中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操作证人员不少于20人,需提供人员列表及操作证清单。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财务报表,所提供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并提供2024年的财务数据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1)-(3)项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根据投标人提供最后一个年度(月度)财务报表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业绩要求: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与本项目类似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人民币的石油化工工程 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
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且要求提供承诺的应当提供相应承诺。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具有 机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7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提供承诺)。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至少配备符合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8.3其他要求:由于该项目与辽河石化公司2026年装置大检修同步,施工单位不得使用负责检修工作的施工人员承揽该项目(提供承诺)。
3.9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3.11其他要求
3.1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承诺)。
3.11.2 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事件和质量事故(提供承诺)。
3.11.3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 2 个标段排名第一。
3.11.4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中标 2 个标段,按标段顺序评标。
3.11.5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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