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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补充设计施工一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SG0212G260204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齐齐哈尔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龙江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补充设计的批复》齐农局函[2025]1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江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结余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债结余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江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补充设计施工一标段
2.2建设地点:龙江县会兴村、桦树村
2.3建设规模:一标段:规划新建机电井23眼,配套井房;
2.4计划工期:18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3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9月10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3 个标段。本项目各标段不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2.8最高投标限价:615.6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未承建其它在建项目,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进场施工标段没收履约保证金。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培训合格证书;质量员(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不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注:项目班子人员证书必须为有效证件且证企相符;项目班子必须全员无在建项目,能全过程进场(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省外企业人员资格证件管理与我省不一致的须提供相应主管部门文件和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五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有效的返聘合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企业名称的,原公司业绩、不良行为记录和涉案涉诉情况,同时继承有效,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对瞒报其不良行为记录、涉案涉诉情况的取消中标资格。
3.7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3.7.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7.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7.3 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处罚公示期为准,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3.7.4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信誉要求的相关网站对投标人承诺进行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如隐瞒有关情况作出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材料,按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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