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洋溪中心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期)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射洪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洋溪中心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射发改发〔2022〕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射洪市洋溪中心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射洪市洋溪中心卫生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医用气体中心供氧及病房呼叫系统以及医用办公等设备(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射发改发〔2022〕4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招建业成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射洪市洋溪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医用气体中心供氧及病房呼叫系统以及医用办公等设备(详招标商务部分)。
2.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2.4招标范围:医用气体中心供氧及病房呼叫系统以及医用办公等设备(详招标商务部分)的供应、包装、运输、保险、卸车到指定地点堆码合格后交货验收,安装,调试费及含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修。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分子筛制氧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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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