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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嫩江市前进镇、塔溪乡、临江乡侵蚀沟治理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及项目绩效(第七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嫩江市水务局关于对《2026年嫩江市前进镇、塔溪乡、临江乡侵蚀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嫩水发〔202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招标人为嫩江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众安迦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ZAJJ【NJ】26003,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6年嫩江市前进镇、塔溪乡、临江乡侵蚀沟治理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及项目绩效(第七标段)。
2.2建设地点:嫩江市前进镇、塔溪乡、临江乡。
2.3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区总面积28.12平方公里,项目区内治理侵蚀沟20条(其中大型沟1条,中型沟7条,小型沟12条),侵蚀沟总长度7.995千米,治理侵蚀沟总面积7.40公顷。
本工程共修建格宾石笼谷坊5座,格宾石笼沟头防护6座,沟道防护2.70千米,削坡0.14万立方米,营造侵蚀沟防蚀林2.04公顷,秸秆填埋26298.20立方米。现有道路维修350米,宣传牌3个,标志牌20个,警示桩50个。(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完成本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及项目绩效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2026年嫩江市前进镇、塔溪乡、临江乡侵蚀沟治理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及项目绩效服务。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7个标段,本次财务决算审计及项目绩效招标为第七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5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11月-2026年0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准备期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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