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零星配件加工服务集中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JT25-FK012-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2026-2027年零星配件加工服务集中招标。
2.2招标范围:
塔里木油田公司零星配件加工服务,主要是根据生产需要以零星的方式开展配件加工或修理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现场测绘和改进设计,预计两年加工、修理的配件约18790件,主要包括螺栓螺母、接头、堵头、垫片、O型圈、法兰、盲板、设备配件、阀门配件等维护检修中的配件加工,或配件和阀门(含安全阀)等修理。实际工作量以服务执行中甲方通知为准,按实际工作量核算费用。
2.3服务/工期:迪那采油气管理区服务期限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其他单位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塔里木油田公司所辖区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1)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技术人员2人:其中1人具备车工证,1人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3)投标人承诺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员工缴纳社保。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配备清单;
(2)提供人员证件扫描件;
(3)提供2025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连续3个月的社保(险种至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证明并加盖对应管理部门公章或公共资源网的查询截图和网址。
(4)提供为投入本项目所有员工缴纳社保的承诺书(见附件)。
3.3设备(装备)要求:厂房场地要求:
具有机械加工厂房(车间),且厂房(车间)内配备有车床、铣床、磨床、钻床至少各1台(套)或具备上述机床功能的加工中心。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厂房(车间)场地外部照片;
(2)提供厂房(车间)产权或租赁证明扫描件;
(3)提供设备配备清单、设备照片、设备铭牌照片;
(4)提供有效的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或资产证明资料扫描件。
3.4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机械类零星配件加工业绩至少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
(2)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服务内容页、签章页);
(3)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一张及以上)。
3.5 QHSE 要求:
(1)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2)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3)(4)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作出承诺的。
(2)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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